被迫害失去语言能力 辽宁东港滕秀玲被诬判入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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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辽宁东港市法轮功学员滕秀玲屡遭中共暴力绑架、关押、酷刑折磨,已被迫害得失去语言能力。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,东港市公检法合谋,以伪造的事实和强加的罪名,将其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,投进沈阳女子监狱迫害。滕秀玲现在生命危在旦夕。

以下简述滕秀玲惨遭迫害的过程。

一、滕秀玲第一次被中共绑架的过程

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凌晨三点,东港市公安局的多名恶警在法轮功学员滕秀玲家附近蹲坑,早晨六点钟左右,六名恶警冲进家中,暴力绑架滕秀玲,同时抄家抢劫。由于惊吓过度和恶警的暴力撕打,滕秀玲当即身体抽在一起,神志不清。就在这种情况下,恶警粗暴地将滕秀玲抬上警车,拉到丹东振兴区医院强行体检,欲非法拘留。医院检查声明滕秀玲的病情很重,时刻都有生命危险,叫警察赶快将人拉走。警察硬说滕秀玲是装出来的。医生很气愤,逼着警察写保证、签字、画押,否则不收。警察知道自己在耍流氓,只好打电话给滕秀玲家人,将滕秀玲接回家。滕秀玲回家后长达十二天不省人事,滴水不进。

二、滕秀玲第二次被绑架迫害的过程

二零一零年八月中旬,东港市大东公安所(分局)再次绑架滕秀玲,几次打电话给家人,叫滕秀玲去大东公安所,谎说要还给抄家抢走的东西。滕秀玲知道他们在耍花招儿,没有配合。九月一日,村治保主任被指派到滕秀玲家查看身体情况。当时滕秀玲正好上街去了,没在家,而且在出租车上正好与本村妇女主任杨玉萍相遇,随后被非法通缉。

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五日中午,大东公安所八、九名警察闯入家中,再次暴力绑架滕秀玲。多名警察将滕秀玲抬上警车,滕秀玲在反抗非法迫害中,病情复发,身体抽在一起。警察不顾死活,强行将滕秀玲拉到丹东第一医院强行体检,医院查出滕秀玲病情很危险,但是,警察还是不顾医嘱,强行拉滕秀玲到丹东看守所非法拘留。看守所因滕秀玲病重而拒收。

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,警察打电话请示所长宋诗文(现任东港市公安局副局长)后,又将滕秀玲拉回大东公安所。滕秀玲被抬进楼内放在水泥地上躺着,警察还不时的用脚去踢滕秀玲,仍说腾秀玲是装的。腾秀玲全身不停地抽搐着,直到下午五点三十分,警察才打电话叫家人去接人。滕秀玲的妹妹去到一看,见姐姐躺在冰凉的水泥地上,抽在一起,就质问警察为什么这样对待修炼法轮功的好人?警察二话不说,伸手就去打滕秀玲的妹妹。滕秀玲的妹妹大声高喊:“警察打好人了!警察打好人了!”恶警害怕恶行曝光才停住手。此次摧残折磨使滕秀玲回家多日后才康复。

三、滕秀玲被构陷判刑的过程

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,即滕秀玲被放回家的第三天,东港市公安局指派大东公安所警察到滕秀玲家,告诉滕秀玲及家人:“已经撤销对你的通缉,你就在家炼吧,以后我们不抓你了。” 事实上,他们已经将滕秀玲非法起诉到东港检察院,想用这种欺骗手段来麻痹滕秀玲。日后大东公安所的便衣警察一直跟踪监视滕秀玲。东港市检察院与公安局狼狈为奸,将滕秀玲非法起诉到东港法院。

八月三日,一位姓于的人闯入滕秀玲家,他自称自己是东港法院的人,叫滕秀玲跟他一起去东港法院去签字,说是履行程序。滕秀玲知道他们又要作恶,就没有配合。并且劝告他,大法弟子都是修心向善的好人,迫害大法弟子违背天意,违背国家法律,害的是自己。于某人没说什么就走了。

九月五日,这位自称法院姓于的人又来滕秀玲家,还叫滕秀玲跟他到法院去,滕秀玲知道他们又要作恶,仍不配合他,家人又给他讲真相,于某不听,反而威胁滕秀玲和家人:“我告诉你们了,你们要是不去,公安局有的是人,十个,二十个,五十个……”说完就走了。

九月六日,于某又来滕秀玲家,这次改叫滕秀玲的家人去法院一趟。此人说:“你的案子跟别人的不一样,因为你有病,为了结这个案子,所以我才一个人到你家来了。你要不相信,叫你家老人跟我去一趟也行。”意为滕秀玲有病,去法院签个字就不判她了,与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郭运兰的手段一模一样。滕秀玲知道他们是骗局,所以仍没答应,家人也没配合。

九月十八日上午,于某又来滕秀玲家,叫滕秀玲在家等着,哪儿都不要去,说下午他将带一位女人来跟滕秀玲谈。当日下午跟来一位女人,对滕秀玲说:“你以前的那些资料(指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从滕秀玲家抄家抢走的真相资料、耗材等),你就应该为你的信仰付出代价。”说着,逼迫滕秀玲在他们伪造的东西上签字。滕秀玲见他们伪造事实迫害大法弟子,又开始作恶,心里一紧张,旧病复发,身体又开始抽起来。逼迫滕秀玲不成,就强迫滕秀玲的老父亲代签。老人看女儿给迫害这样,害怕他们干出更缺德的事来,被迫顺从了他们。签的是什么字,老人都不知道。因为此女人也没让老人仔细看看纸上写的是什么。

这两人走以后,滕秀玲家附近就有人开始蹲坑,要绑架她,滕秀玲被迫流离失所。东港市公检法合谋构陷迫害滕秀玲的罪恶事实在明慧网上曝了光,大法弟子向广大世人揭露了东港市公检法不法之徒的违法犯罪事实。十一月七日,东港市法院迫于压力,将滕秀玲所谓的案子退回检察、公安部门。

四、滕秀玲被跟踪绑架

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早晨,滕秀玲与丈夫、妹妹、外甥女一起送她亲大姨去丹东火车站返程回家,亲人送走后,就方便与当日过生日来买东西的侄女一起,到丹东鸭绿江公园和锦江山公园逛逛。来到锦江山公园,滕秀玲和妹妹坐下休息时,有一位便衣中年男子装模作样的从滕秀玲的身边往山上走。经过时,滕秀玲的妹妹滕秀娟看到此人用不善的目光打量着滕秀玲。不到几分钟,此人又返回来,还从滕秀玲的身边经过,还是那种不善的目光打量着滕秀玲。家人感觉此人不象是好人,就离开了公园。

中午十二点左右,滕秀玲到丹东金元宝商场四楼,陪侄女和外甥女两个孩子买衣服。六、七名便衣恶警突然窜到四楼,冲到滕秀玲面前,不出示任何证件就将滕秀玲按倒,拼命的往商场的步行楼梯过道里拖(因顾客走电梯,不走这里)。滕秀玲的鞋被拖掉,又从步行楼梯一直拖到商场楼下的台阶上。商场楼下是丹东步行街,来往行人很多。滕秀玲妹妹上前阻止,被一名流氓恶警(五十岁左右,秃顶,头顶上仅有几根头发覆盖着,黑长脸,小眼睛,近一米八的个头。据外表形象特征描述,很象东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指导员高峰)将其推到在楼梯上,而后跑到楼下叫来一辆假牌子、貌似民用的白色轿车(公安系统的作恶工具),几名恶警拼命地将滕秀玲往轿车上拖。

当时围观群众约有三、四百人。恶警们无法无天的流氓暴行已远远超出黑社会绑匪和不法歹徒。所以从商场里的顾客、卖主到楼下的围观群众,都认为他们是公开抢劫的流氓地痞或故意闹事的不法分子,因此很多围观群众都喊:“赶快打电话报警!”因屡遭恶警非法绑架,滕秀玲一看就知道是中共流氓警察,因为只有他们才敢如此无法无天的随便抓人。

滕秀玲高喊:“修法轮大法做好人没有罪!警察随便抓好人执法犯法!”“法轮大法好!”围观群众一听,原来是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,想不到中共对修炼法轮功的弱女子竟然如此残忍,更加相信法轮功学员所讲的法轮大法遭迫害的事实真相。

众目睽睽之下,恶警将滕秀玲抬起来扔进轿车里,关上车门就想跑。人群中立即有人喊:小姑娘快到车头前面挡着,别让他们跑了!滕秀玲侄女马上跑到车头前面横着,外甥女迅速趴在了车头上。围观群众都为两个女孩子的勇敢而感动。秃顶恶警跳下车,将两个女孩抓起来,甩出几米远,摔在地上。两个女孩子的手、腿、臂均被摔伤。滕秀玲妹妹冲上前阻止,被那位秃顶恶警抓起来摔到台阶上,食指骨被折断,臀部和两腿被摔伤。来不及站起来,就在地上往轿车跟前爬,秃顶恶警回头狠狠地踹了她几脚,再次将她抓起甩在一边,钻进车里开车跑了。滕秀玲被拉到哪儿去了也不知道。

滕秀玲妹妹质问现场留下参与绑架的两名便衣警察:“你们是哪个单位的?”便衣警察回答:“我们是本地(丹东市内)国保大队的(意为行恶者是外地的),这事儿不归我们管。”滕秀玲妹妹和丈夫又到丹东市公安局和元宝区公安分局去找人、要人,两部门人都说他们没抓人。家人找了一下午也没找到滕秀玲的下落。

六月二十六日,东港市公安局局长张振喜下令非法逮捕滕秀玲,并将其转交东港检察院。同日,大东公安所(分局)警察打电话告知家人滕秀玲被关进丹东看守所。家人当日赶到看守所要求放人遭拒绝。八月八日,东港市检察院将滕秀玲非法起诉到东港法院。

五、滕秀玲被迫害失去语言能力 被关进监狱

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,丹东看守所打电话给滕秀玲的丈夫,叫家人去看守所接见滕秀玲。并且限定只准去四人。好歹商量,又多进去一人。当日下午两点三十分,在一间很窄小的接见室里,滕秀玲的父母、丈夫、妹妹隔着铁栏杆见到了身体瘦弱的滕秀玲。滕秀玲双手颤抖,不会说话,无法与亲人语言交流,只能眼含着泪水望着亲人。父母看到女儿被迫害这样,非常愤怒。老父亲告诉女儿:“记住:我们都支持你!修大法做好人没有错,走到哪儿都不能转化,我们在做好人,他叫我们往哪儿转?转成坏人吗?”父亲的疼爱、正义和支持,使滕秀玲心里非常感动,她向父亲伸出大拇指。妹妹告诉姐姐:“不用怕,做好人在哪里都是堂堂正正。坏人总有一天要被清算的!”滕秀玲攥紧拳头贴到胸口,用力的点了点头。

接见一开始,看守所警察交给滕秀玲丈夫一封信,此信是以滕秀玲的身份写的,字迹不是滕秀玲的亲笔字迹,警察说是别人代她写的。信中宣说滕秀玲不会说话的原因是看守所里有犯人自杀给她吓的(意思不是迫害造成的),时间是从七月一日开始的。信中说滕秀玲在两个月中抽风抽了五次。

十一月初,看守所再次打电话叫家人去看守所接见滕秀玲。滕秀玲的弟弟、妹妹去到后,警察不许她妹妹接见,只许她弟弟一人进去接见。从警察嘴里得知,家属上次接见以后,丹东看守所连续几次将滕秀玲押送沈阳女子监狱,都因滕秀玲病情太重而被拒收退回。此次打电话要家人来看守所,是要家人掏三千元钱,说是给滕秀玲检查病用,曰:如果查出确实有病,就放她回家。她弟弟反问警察:“我姐要是没有病,监狱为什么不收她呢?”警察无言以对。警察马上又改口,叫她弟弟到当地街道社区开证明信,证明滕秀玲被迫害之前得过“癫痫病”。如果能开出证明信,就给办保外就医。滕秀玲弟弟非常气愤,质问:滕秀玲从没得过“癫痫病”,为什么要撒谎呢?并正告他们:滕秀玲修炼法轮大法十几年,身体一直非常健康,从没吃过一粒药。滕秀玲现在的身体状态完全是因为连遭恶警暴力绑架迫害造成的,街道社区的人也没在现场,他们如何给证明?人给迫害成这样了,还想开假证明、找借口推脱责任?期间,滕秀玲手伸出铁窗栏杆,在弟弟的手上比划着写下几个字:“我快疯了!”

恶警勒索不成,企图推脱责任的阴谋也被揭穿,恶警马上翻脸,冲着她弟弟叫嚣:你们不开证明,我们自己去开!几日后,滕秀玲的家人又去要人,看守所仍坚持要家人交钱、到街道社区开证明信,家人再次拒绝。

十一月二十六日,东港市法院与丹东看守所合谋,以非法手段再次将滕秀玲送进监狱。十一月底,家人再次去看守所要求放人,得知滕秀玲已被送进沈阳女子监狱迫害。滕秀玲现在生命危在旦夕!

六、滕秀玲被强按住手在判决书上签字

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,东港市法院不开庭,也不通知家属,秘密下判决。东港法院的办案人带着非法判决书到看守所强迫滕秀玲在上面签字。滕秀玲拒绝签字。在恶人强迫之下,滕秀玲当即病情发作,口吐白沫,四肢抽到了一起。东港法院办案人(负责办案:李新田、韩贵元、李世斌)趁机拽过滕秀玲的手,强按着手在判决书上签上滕秀玲的名字。


附:东港市迫害部门人员与电话:
东港市政法委
于洋,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,办电:7148323,手机:13604151888
孙成立,副书记、稳定办主任,办电:7147627,宅电:7130096,手机:1294537837、13941585369
于志民,副书记、综治办主任,办电:7147147,宅电:7128256,手机:13050356908
王忠利,副书记,办电:7148161,手机:13941571057,宅电:7129608
谭亮深,稳定办副主任,办电:7147681,手机:13314086653

东港市公安局
张振喜,局长,办电:7561666,手机:13904158755
哈合才,政委,办电:7551178,手机:13942501777
关志华,副局长,办电:7144277,手机:13942501958
徐福安,副局长,办电:7146368,手机:18241519999
张西臣,副局长,办电:7144266,手机:13394263888
冯忠国,副局长,办电:7145959,手机:13604151555
高鲁平,副局长,办电:7147226,手机:13942588921
王文强,副局长,办电:7149715,手机:13591500100
宋诗和,副局长,办电:7148617,手机:13898511777
孙晓峰,副局长,办电:7107288,手机:13941567111
宋君亭,党委委员,办电:7148118,手机:13942501997

东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
王润龙,国保大队长,办电:7144608,手机:15841578799,宅电:7121087
高峰,教导员,办:7144608,手机:13704955516
林永全,副队长,办:7144608,手机:13942531638,宅电:7102638
徐永和,科员,办:7144608,宅:7147189,手机:13942501917
王元军,科员,办:7144608,手机:13704951123
任大一,科员,办:7144608,手机:13942523322
许美蓉,科员,办:7144608,手机:13591507260

东港市大东公安所
张凤斌,指导员,办:7178078,手机:13591502777,宅:761783
郑大东,副所长,办:7122680,手机:13942571817,宅:767599
陶学良,副所长,办:7186100,手机:15942526166,宅:731782
解斌,副所长,办:7137911,手机:13324151678
王力,副所长,手机:15304051111
贺旋凯,警察(办案人),手机:13050304777,宅电:731779

东港市检察院
办公室:7276333
王颖兰 检察长,办电:6276301, 手机:13941510755
王宏革 副检察长,办电:6276302,手机:13941596366
王德全 副检察长,办电:6276303,手机:15941511666
宋传义 办公室主任,办电:6276315,手机:13942581899
王宏革 副检察长,办电:6276302,手机:13941596366
王德全 副检察长,办电:6276303,宅电:7188819,手机:15941511666
孙洪霞 政治处主任,办电:6276332,手机:13941575686
赵书波 检委会、专职委员,宅电:7135221,手机:13352162816
宋晓捷 纪检组长,宅电:6615666,手机:13332177677
曲红玲 公诉科办案人,办电:6276340,宅电:6612642,手机:13841521367
于雷 公诉科办案人,办电:6276385,手机:13516073636

东港市法院
办公室:2277608
郭志辉,院长,办电:2277555,手机:13704950008
唐贵君,副院长,办电:2277599,手机:13941521849
高庆良,副院长,办电:2277566,手机:13898521566
徐波,院办主任,办电:2277618,手机:15942507699
邵丹,副院长,办电:2277567,手机:13604951878
刘忠,副院长,办电:2277486,手机:13354157788
肖荣成,政治处主任,办电:2277557,手机:13009200643
张春阳,纪检组长,办电:2277597,手机:13941511276
柳庆威,法警大队长,办电:2277500,手机:13516078777
辛吉辉,刑事庭庭长,办电:2277501,手机:13941574609
李新田,刑事庭副庭长,办案人、审判长,手机:13019807219
刘长胜,刑事庭办案人,办电:2277520,宅电:7121474
韩贵元,刑事庭办案人,手机:13704955586
李世斌,刑事庭办案人,手机 ?
刘文果,刑事庭办案人,办电:2277502,手机:15041515757
王莹莹,刑事庭办案人,办电:2277594,手机:13464550305
张林,刑事庭办案人,手机:13842598096
宋清华,速记员(书记员),手机:1318839399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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